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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19時許,濟南市平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與榆山第二派出所的民警在聊城市東阿縣一賓館內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入室盜竊。兩名嫌疑人是親兄弟,哥哥27歲,弟弟26歲,兩人都是艾滋病患者。一個尷尬的問題隨之而來:依據《看守所條例》、《監獄法》和《國務固態硬碟院強制戒毒辦法》的規定,對患有急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不予收押和收監。而當地又沒有專門關押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的單獨關押場所,於是,在審訊室度過一夜之後,這兩名流竄多地,僅在平陰縣城就作案五起的嫌疑人被無奈“釋放”。
  本租房子版撰稿記者鄭芷南
  6雙橡膠手mSATA套下的抓捕
  7月17日至18日,濟南市平陰縣連續發生了多起攀爬損害防盜窗入室盜竊案件。民警經過調查,掌握了嫌疑人信息。民警根據信息分析,發現即將要實施抓捕的兩租屋名嫌疑人有吸毒經歷,而不少吸毒者都帶有嚴重的傳染病。
  7月19日,四名平陰縣的民警來到聊城市東阿縣,會同當地兩名民警,準備對兩名嫌疑人實施抓捕。“我們心裡也有點害怕,抓捕的時候要採取點防護措施。”平陰縣刑警一中隊副中隊長朱傳敏說,“當時走的太著急,都沒帶錢,四個人身上的錢湊到一起一共一百塊。”“我們用二十多塊錢買了一箱水,身上還剩下了六十多塊錢。想在一個商店里買上幾副手套,一共六個人,好一點的,袖筒長一點的要28塊錢一副。錢不夠,我們就買了六副到手腕的橡膠手套,8塊錢一副,一共4SD記憶卡8塊。”
  兩名嫌疑人隱藏在東阿縣的一家小旅館里,正值傍晚時分,民警穿著短袖T恤,戴著到手腕的橡膠手套,準備實施抓捕。“旅館老闆跟我們說只有一個人在屋裡,另外一個人出去了。”“房門號是216,我們走近發現門開著,屋裡並不是只有一個人,而是有兩個人。”朱傳敏說這下子有點兒突然。
  此時,四名民警已經來不及多想,衝進屋裡將兩人控制,“抓捕的時候,他弟弟沒怎麼反抗,很容易就控制住了。可是他哥哥反抗激烈,把他控制住的時候,我們看到床單上有一大攤血,說心裡不害怕是假的。”民警檢查了自己身上沒有傷口之後,發現是嫌疑人在掙扎過程中背部蹭破了一塊皮,血流到了床單上。
  民警看著兩名面黃肌瘦的嫌疑人,心想這兩人很有可能患有艾滋病。“當時我們有兩輛警車,讓嫌疑人坐在後邊,一邊一個民警,就這麼往回帶。帶到平陰已經是晚上10點多了。”朱傳敏說一路都開著窗戶。
  11小時不戴口罩訊問
  一回到平陰,民警就請來了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對兩人抽血化驗。“他一聽說要抽血,馬上就說‘你是不是要化驗我的艾滋病’。”
  經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檢測,兩名嫌疑人均攜帶艾滋病病毒,並伴有丙肝、肺結核等疾病。“審訊室小,我們面對面的說話。他倆特別怕冷,空調開到了28°C他們還說冷,讓把空調關了。”
  兩人剛開始什麼也不說,名字也不說,年齡也不說,“他倆不識字,而且說的是方言,交流起來有困難。”朱傳敏關了空調,給兩人點上了煙,審訊進行了11個小時。
  在審訊中民警並沒有戴口罩或者其他護具,“他們本來就有抵觸情緒,不配合,什麼也不說。如果我們戴上口罩,他們會覺得我們對他們有歧視,他們可能什麼也不會說了,而且對他們也很不尊重。”“剛開始讓他倆喝水也不喝,後來慢慢地開始喝水了,也慢慢地開始交代。”兩人交代了自己流竄於濟寧、濟南、平陰、東阿等地爬樓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
  民警根據兩人的供述調查發現,哥哥分別於2009年和2012年被強制戒毒兩次,弟弟於2013年因吸毒在濰坊被抓。“他們吸毒吸的並不是冰毒,是海洛因,在山東並不多見。為了毒資,他們開始入室盜竊。”在審訊中,兩人說出了自己盜竊的原因。“我們這樣的,到哪兒都沒人要”。“從來沒有人願意正眼看我們,也沒有人願意和我們說話,你們給我煙抽,給我水喝,對我這麼好,我一定全部都說。”在審訊中,民警的態度撥開了兩人心裡的閥門,積壓在心裡許久的話,就像開閘的洪水一樣傾瀉而出。
  民警在與兩人交談中得知,兩人是親兄弟倆,一共有兄妹五人,大哥在幾年前也因艾滋病去世。“他倆說,一旦得了這個病,整個人就會暴瘦,而且必然的結果就是死亡。”“他們用針管註射海洛因,一個針頭好多人輪著用,艾滋病就這麼傳播開來,究竟是什麼時候感染上的,他們自己也不知道。”
  查清了兩人的犯罪事實,在審訊室待了11個小時之後,兩人因無法關押被採取了“監視居住並妥善安置”的強制措施後,摘下了手銬,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門。“像我們這樣的人,走到哪裡都不會有人要的。”這是兩人離開時,對民警說的話。
  規定下不能關的嫌疑人
  “不能關押,也不敢關押。”民警無奈地說,“把他們關押起來,要是傳染給別人,這個責任誰都擔不起。或者說要是在收押過程中,他們自己出現什麼意外,我們也不好處理。比如患有艾滋病的,乙肝的,甚至患有癲癇的嫌疑人我們都不能關押。”
  放回到社會上,民警也有所擔憂,“但是他們自己知道自己犯了這種罪不會被關押,出去以後還會不會再犯,這個誰都保證不了。”記者瞭解到,身患此類傳染疾病的嫌疑人在被“捉放曹”的現象並不少見。既有明文規定,又有執行的難度,讓這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站在了法律製裁圈之外。2011年,廣東東莞鳳崗鎮官井頭村鄒某和另一個人一起販毒時,被巡邏人員當場抓獲,但鄒某並沒有被關押。警察說:“他爛手爛腳,有艾滋病、肺結核,抓回來也只能我們墊錢去給他治療,他這樣的人監獄根本不收。”《看守所條例》第十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不予收押。《強制戒毒辦法》中也有吸食、註射毒品成癮人員患有急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的,應當限期在強制戒毒所外戒毒。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也可以暫不收監,此條在《監獄法》中亦有明文規定。“有一次抓一個盜竊的嫌疑人,剛抓住他就大喊自己有肺結核,回來一檢查,根本沒有,騙人的。”攜帶傳染疾病甚至成了嫌疑人的一張“免罪牌”。
  不僅是收押更重要是治療
  “一般傳染性疾病現在都可以通過治療,達到收押的條件,進行收押。現在濟南市就可以收押患有普通的傳染病的違法人員,但是艾滋病這個特殊的傳染病患者群體,目前還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這不僅是規定的問題,硬件設施也達不到要求。”山東平正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趙金一說,“把他們關押起來,一方面對監獄里的其他關押人員是個威脅,另外監獄中的民警和工作人員也沒有保障。很難保證這些患有艾滋病的違法人員不會採取極端的辦法,報複他人,報複社會。”
  趙金一說:“現在社會上有很多關愛艾滋病群體的組織,對艾滋病人提供幫助。公安部門或許可以和這些組織建立一種聯繫,對患有艾滋病的犯人也可提供幫助或治療。”
  有專家指出,關押艾滋病犯人,並沒有法律障礙,只是由於歷史原因、關押條件限制,才讓某些違法艾滋病人逍遙法外。如果財政增加投入,就能解決問題。比如2003年武漢市公安局斥資7萬元在市郊一所醫院內專門設置了單獨關押點,收押一個恃病犯罪的艾滋病人,還專門派了7個警察看守他,這在當時尚屬全國首例。此後不少地方都開始建設艾滋病人的特殊關押點。對於濟南市是否會建立針對艾滋病人的特殊“關押點”,平陰警方表示對此也並不知情。  (原標題:被無奈“釋放”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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