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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蕭縣從事市政工程的包工頭楊永,被地方政府一直拖欠數千萬元工程款,屢次找政府討要無果,迫不得已自借數百萬高利貸償還農民工工資和供貨商欠款,直至不堪壓力,絕望之下吞藥自殺,幸好被搶救回來。這一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影響。政府本該是市場秩序的維護者、社會和商業誠信的監督者,為何卻成了欠債的失信源頭?
  新華網
  一個縣政府欠債不還,以至於把一個包工頭逼上了“自殺”的地步。分析起來,無非是有這樣幾個原因:
  一是為了所謂的政績,大搞負債經營。一些地方不顧自身的財政實力,大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由於無力償債,只好採取能拖則拖,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糊弄施工單位。楊永所在公司的負責人唐毅多次上縣政府討債,得到的答覆總是“暫時沒錢,有錢就給你們”。明知沒錢,還讓包工頭墊資建設,這不是害人嗎?新華社記者在蕭縣採訪時發現,該縣許多地方已經形成了一種“前債未償,後債又起”的債滾債現象。一旦前任班子工程戛然而止,留給繼任者的就是“大發展”背後的大筆債務。
  二是不排除個別官員為了撈取更大的好處。在個別地方,施工單位要想在項目招標中獲勝,必須打通各個關節,這要花錢。項目拿到手後,要想順利施工,少招麻煩,要花錢。要想順利拿到工程款更是要層層花錢,稍有一個地方做得不到位,就會遭遇“梗阻”。就像楊永承建的蕭縣市政工程,官方嘴上說“不是沒錢”,但就是不給錢,問題出在哪峙輪揮心切┕僭弊約褐饋�2012年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腐敗案發,同時涉及當地數十名黨政幹部。而在楊永承建項目合同上簽名的,正是其中的一名落馬官員。
  三是採取“賴賬”的方式來轉嫁債務。有的建設單位,在施工中大肆修改圖紙,恣意擴大建築面積、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其主管的建設項目超支嚴重,但他們又不可能申請到補充資金,於是就採取“賴賬”的方式來轉嫁債務。工程明明竣工了,卻以種種理由找岔子不辦理驗收,故意拖延時間;有的辦理了竣工驗收,卻遲遲不辦理工程決算,拖延時間,將債務負擔轉嫁給施工企業。就像楊永收不到工程款,縣政府方面說“合同訂立、審計方面出現了問題”一樣。這些本不是施工單位的問題,偏偏卻以這種地方政府自身的問題作為“賴賬”的理由。
  古今中外,欠賬還錢乃天經地義。一個地方政府欠賬不還,被異化為“老賴”,甚至逼人走上了自殺路,不僅暴露了部分官員法律意識淡薄,更暴露了當地政府的公信力已蕩然無存。要想使這種事件不再發生,有關部門必須追究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給施工單位和民眾一個交待。紅網胡建兵  (原標題:包工頭吞藥,究竟誰該“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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